《我不是药神》 观影有感——为自己挣命
《我不是药神》 观影有感——为自己挣命
单从电影的角度看,这确实是一部很好的电影。我一直觉得,电影就是讲故事,剧本是故事的框架,而演员是故事的血肉。无疑,这部电影骨架坚实,血肉丰满。
但我今天不想谈这部电影的好与坏,只就故事的些许片段进行讨论。
电影中有这样一幕,黄毛引开警察后被车撞死,在医院程勇质问警官“他只是想活着,有罪吗?”有罪吗?没有。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把他逼死的警官有罪吗?没有。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小说,里面有过这样一句话,人的命,是靠自己挣的。黄毛为自己挣命,他无罪。那些警察也无罪,他们也在为自己挣命——那是他们的工作。那么,这里又有一个问题,他们,就该死吗?不该死。因为人有活着的权利,谁也没办法剥夺。他们不该死吗?他们为了活着去支持盗版,仿制品,给药品研发的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害。这么一看后者好像根本没有道理,因为生命无价。但换个角度想, 他们某种程度上打击的药品研发公司的积极性,也就是说,客观上他们对药品研发造成了阻碍。因为,这种特效药的研发成本肯定不低,如果研究成果被简单的复制,那么研发还有什么进行的必要?或许有人会说,“那家公司为什么不在收回成本之后就降价呢?”因为那是一家公司而非慈善机构,收回成本后就降价,一样会打击生产积极性,之所以他们愿意花大成本来研制这种药,说白了,是为了钱,想要钱的欲望,贪念推动了这种药的产生——事实上,我认为人类社会的进步,科学的进步,都源自人类的欲望和需求。当需求被压缩,农耕社会夜很令人满足。回到那个问题,如果收回成本就降价,那和直接降价有区别吗?没有的。那么购买支持仿制药的人,有错吗,没有的。所以,那些要仿制药停产,追查仿制药的人——这些客观上逼死那些病人的人,也无错。双方不过都是在为自己挣命罢了。
或许很久很久以后,人类文明还没有毁灭,生产力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,使得那些只存在于理论中的社会,能够实现,那时或许会有那时的各种问题,今天的问题,或许就不是问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