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流引擎会签,加签,主持人,组长模式专题讲解
第1章: 概要说明
会签定义:会签就是多人在一个节点上表达意见,每个人只能在一个节点上填写一个意见。
我们提供两种模式的会签:协作模式的会签与组长模式的会签,我们要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设置会签类型。
协作模式下又分为,协作组员是否可以在找其他人进行协作。
组长会签模式,又分为,单组长模式,多组长模式。
如下图就是会签的设置页面。
第2章: 协作模式的会签
协作模式的会签:应用场景:A发到B,B的节点上有n个人(n>=1), 这n个人协作处理这件工作,每个人都要表达自己的意见,自己表达完毕后,自己的工作就算完成,待办消失掉。最后一个人表达完成后发送到下一个节点,当前节点的工作都完成。
被加签的人处理规则:不允许增加其他协作人, 允许增加协作人。
流程图:我们做一个简单的测试流程,在第2个节点上做为会签节点。
设置界面:我们把第2个节点设置为协作模式.
前台操作页面:登录前台,我们处理第2个节点的工作,如下界面:
操作说明:
点击【发送】按钮,与其他发送模式一样,就是标记我完成了当前的工作。
点击【会签发送】,就让您选择要会签的人,可以选择多个,如下图:
点击【执行会签】按钮,就完成了当前的操作,被选择的人就有待办,就可以处理当前的工作了,被选择的人操作有一个确认按钮,来确认当前的工作已经完成。
其他:通常的加签与会签都是与审核组件联合使用,参与人,都需要填写一个意见,来表达自己应完成。
第3章: 单组长模式的会签
单组长模式的会签, 应用场景:
1. A发到B,B的节点上有n个人(n=1), 这个人(一般是领导)我们称为主持人,也可以称为组长。
2. 他需要让别人来参与审批工作,所以他就开始加签其他人参与,可以选择的被加签人可以多个,被加签人我们成为组员。
3. 每个组员都有一个待办等待他去处理,组员在处理工作的时候,在工具栏里只有一个完成按钮,填写完毕自己的工作内容后(一般是审核意见),点击完成按钮结束自己的工作。
4. 组长说的算,组长对这件工作负责,他也可以移除已经增加到会签列表的成员。
5. 所有的组员完成自己的工作后,主持人就有待办了,组员在处理工作的时候,在工具栏里只有一个完成按钮。
工作又返回到他,由他在执行向下发送,标识当前的工作已经完成。
流程图&设置:
我们在节点属性上设置,会签模式:在组长模式上,设置只有一个组长。
前台运行:
点击【会签】按钮
-
点击【执行会签】按钮被选择的人,就是会签的组员,这些组员都有了待办工作。
-
我们用其中的一个人登录进入他的待办。
-
需要所有的组员都要点击完成,当前的主持人,才可以发送到下一步骤去。
-
任何一个人没有完成,主持人就不能发送。
-
系统提供一个功能,HuiQianList.htm,我的会签列表,就是当前我要执行的会签待办列表。就是我是主持人,我曾经处理的会签,但是这些会签还没有完成。
-
系统提供了HuiQianAdderList.htm ,我的加签列表,就是作为组员需要多少工作等待我去加签。
第4章: 多组长模式的会签
多组长模式的会签,应用场景:
-
A发到B,B的节点上有n个人(n>1). 这N个人都有自己的待办。
-
这n个人处理工作不分先后顺序,我们可以称为有n个组长。
-
一个组长,可以让其他人进行加签,他所选择组员归他管理,与单个组长的加签模式类同。
-
所有的组长都完成后,由最后一个组长发送到下一个节点里面去。
-
如何才算当前的节点完成工作?这是由多组长的模式来确定的。
第5章: 组长的会签规则
我们知道单个组长在主持工作的时候,组长说的算,如果有多个组长的时候,他们就产生了矛盾。为此我们增加了组长的会签规则,有如下三种,参考下图。
-
只有一个组长,这个模式不允许有多个组长存在,所以由组长说的算。
-
最有一个组长说的算,由最后一个组长发送到下一步,才算工作完成。
-
任意组长说的算,就是说只要一个组长同意了,该工作就算完成了。
第6章: 主持人待办的两种模式
-
该功能对【组长模式】有效。
-
我们根据主持人是否显示待办分为两种模式:新疆天业模式,与天津同阳模式。
-
新疆天业模式是:当主持人圈定会签人后,点击确定按钮当前主持人的待办就消失了,在会签工作列表里出现。等到所有的会签人都完成以后,主持人的待办就显示到待办列表里。
-
天津同阳模式是:当主持人圈定会签人后,点击确定按钮当前主持人待办不变,在会签工作列表里也出现。等到所有的会签人都完成以后,主持人的就可以把工作发送到下一个节点。
-
这两个模式在全局配置里面,请参考高级配置项。
第7章: 增加主持人
-
不管是任何模式的加签人,被加签人,不能在进行执行加签工作了。
-
如果您要增加的人还要可以加签其他的人,就需要增加主持人。
-
在节点属性里,按钮权限有一个增加主持人功能的开关。
第8章: 高级配置项
目前提供两个配置项如下:
©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