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写是子类对父类的允许访问的方法的实现过程进行重新编写, 返回类型和形参都不能改变。即外壳不变,核心重写!

参数列表与被重写方法的参数列表必须完全相同。

  1. 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更低。例如:如果父类的一个方法被声明为 public,那么在子类中重写该方法就不能声明为 protected。

  2. 父类的成员方法只能被它的子类重写。

  3. 声明为 final 的方法不能被重写。

  4. 声明为 static 的方法不能被重写,但是能够被再次声明。

  5. 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中,那么子类可以重写父类所有方法,除了声明为 private 和 final 的方法。

  6. 子类和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中,那么子类只能够重写父类的声明为 public 和 protected 的非 final 方法。

  7. 重写的方法能够抛出任何非强制异常,无论被重写的方法是否抛出异常。但是,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新的强制性异常,或者比被重写方法声明的更广泛的强制性异常,反之则可以。

  8. 构造方法不能被重写。

  9. 如果不能继承一个类,则不能重写该类的方法。

重载是在一个类里面,两个方法的方法名相同,参数不同,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。

  1. 被重载的方法必须改变参数列表(参数个数或类型不一样);
  2. 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返回类型;
  3. 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访问修饰符;
  4. 被重载的方法可以声明新的或更广的检查异常;
  5. 方法能够在同一个类中或者在一个子类中被重载。
  6. 无法以返回值类型作为重载函数的区分标准。
    重载的方法是新的方法,通过参数的区别来区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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