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s一开始就是写网页特效,面向过程的。作者发现这样写不好,代码重复利用率太高,计算机内存消耗太大,网页性能很差。所以作者就收到java和c的影响,往面向对象靠齐。js天生有一个object,但他没有面向对象的特征(封装,继承,多态)最后研究出了构造函数。

构造函数最终目的是生成对象。

我们把封装的那个函数叫类

类里面的属性是私有的

类原型上的属性是共有的,可继承的。

1.类身上天生自带一个prototype属性,属性值是一个对象

2prototype对象天生有一个constructor属性,属性值就是类本身

3实例天生有一个——proto——指向自己类的原型

原型链主要针对对象的属性来说的

作用域链主要针对变量来说的

var a和 a 的区别

没有带var的变量就不能存放在内存地址中。就没有变量提升这种说法了。相当于给window加了一个属性window.a

带var可以存放在内存地址中,有变量提升,同时也相当与给window加了一个属性window.a

 

版权声明:本文为zzz035921原创文章,遵循 CC 4.0 BY-SA 版权协议,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。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cnblogs.com/zzz035921/p/9910891.html